强化举措 精准施策 全力推动家政进社区高质量发展——《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》解读之三

近年来,党中央、国务院高度重视家政服务业发展,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对家政做出重要指示。同时,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“要把更多资源、服务、管理放到社区,为居民提供精准化、精细化服务。”推动家政进社区,既有利于促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,扩大优质家政服务供给,又有利于完善城乡社区服务体系,满足社区群众的多样化需求。“推动家政进社区”这项工作每年都写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工作要点中,体现出国家对这项工作的重视。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商务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推动家政进社区的指导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指导意见》),明确了家政进社区的总体思路、发展目标和重要任务,为家政进社区做了更为全面、系统的专项指引和安排。


一、《指导意见》体现了群众需求的多样性


推动家政进社区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生活品质的期待,满足目前群众比较关心的育幼、养老、助残、助餐、就业等社区服务需求。家政服务网点建设正是完善城乡社区服务设施的重要一环。未来需合理布局和建设社区家政服务网点,提升家政服务可及性,补齐社区服务短板,让人民生活更加美好。《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了推动家政服务网点进社区的各项措施,包括推动家政企业嵌入社区综合服务中心、日间照料中心、托育机构、老年助餐点等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,推动家政企业以连锁形式在社区设立服务网点。将家政融入智慧社区建设,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信息平台上,有针对性提供具有社区特点的菜单式家政服务产品。鼓励街道、社区开展“诚信家政进社区”“家政服务周”等活动。支持家政企业吸纳社区未就业人员,实现“家门口”就业。积极拓展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功能,制定社区家政服务网点建设指南。


二、《指导意见》突出了参与主体的多元化


推动家政进社区需充分发挥家政企业市场主体作用,调动社会各界和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,形成多元协同、合力推进的良好局面。今后需联合家政企业、社区组织、协会、院校、超市等各方力量,进一步探索合作互利机制和服务创新机制,积极寻求家政服务的增量发展。《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,家政企业可与便民超市等市场主体共同运营社区“家政服务超市”。支持家政企业与社区业主大会、业主委员会或物业服务企业合作,在团购平台上开通销售渠道。鼓励家政行业协会组织家政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进社区活动。支持开设家政相关专业的院校与社区开展校区联动,有机结合“居民需求+社区资源+院校专业优势”,组织党员师生开展社区家政志愿培训等活动。鼓励申请各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,吸纳高校毕业生开办线上或线下的“社区家政小店”。


三、《指导意见》探索了服务供给的创新性


国办“家政36条”出台以来,家政服务业驶入前所未有的发展快车道,在行业规模、企业数量,从业人员、服务类型等方面迅速发展。随着用户需求的多样化和个性化,家政细分领域日益深化,新场景新业态不断涌现。今后家政进社区也需在供给模式和服务类型上积极探索,大胆创新。《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,鼓励家政企业与社区托育机构合作,在服务网点建设上融合嵌入,大力发展符合社区家庭需求的上门居家婴幼儿照护服务。支持具备条件的家政企业承接适老化改造项目。鼓励有条件地区的家政企业参与家庭养老床位建设。统筹家政社区服务网点与老年食堂设置,鼓励家政企业依法开办社区长者饭堂。探索家政服务人员轮班制度,引导家政企业创新非住家的“点单式服务”“分时段服务”新模式。


四、《指导意见》推动了产业链条深度融合


家政服务业要想高质量发展,就需加快推进与相关产业融合创新发展,促进有关行业进入家政领域,打造利益联结紧密的家政产业生态圈,助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。与之相应的,也需创新家政进社区的产业链、供应链,提升社区服务品质和效能。《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,提升家政企业全链条发展能力,拓展家政进社区的内涵和外延。鼓励各地打造地域性家政品牌,推动酒店业、物业、养老服务业、互联网业、制造业等大型企业进入家政服务领域。鼓励产教融合型企业以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等多种方式,创新适合社区特点的家政从业人员教育培训,为社区居民培养高素质的家政管理人员与服务人员。支持家政企业与制造业等企业合作,联合推出适合社区需求的家庭新产品、新服务、新消费。推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特色产品进入对口帮扶地区的社区。


五、《指导意见》强化了保障措施的务实性


推动家政进社区需要各地完善组织保障,形成政策合力,针对性强化要素保障,在场地、物业、财政资金、税费、信贷等方面给予支持,总结和宣传好经验好做法,营造家政进社区的良好氛围。《指导意见》明确提出,支持家政企业在社区设置服务网点,其租赁场地不受用房性质限制,水电等费用缴纳沿用居民价格。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家政社区服务网点装修、升级改造、信息化建设等进行专项补助。全面落实家政企业有关纾困解难政策,严格落实家政进社区税收优惠、就业创业扶持等政策。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、地方政府投资、地方政府专项债、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等资金渠道支持家政进社区、产教融合、产业园区等项目,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家政进社区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。(中国城市和小城镇改革发展中心 吴斌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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